特别是为振兴盐业经济,贺珍革除明代盐法弊端,免掉盐户所纳课税,而民众所交租赋,亦仅仅征收原定份额的十分之一。同时,实行“官营专卖”的盐业政策,直接组织掌控。贺珍还特别认识到:涌流不绝的宝源山盐泉,是进行军事储备的经济来源,为求得龙神的保护,进一步把盐业经济搞活,考虑到龙君庙祭祀不丰,而庙旁又多污秽杂物,所以对龙君庙加以整饬,把住在庙旁的居民搬迁到远处,并在庙前建起一座十分耀眼的牌坊。到了辛丑年(顺治十八年, 1661年),贺珍又在原来的规模上,再次对龙君庙进行了整修,并在庙前新建楼阁,使得龙君庙中香火旺盛,四方香客湮祀不绝,成为宁厂一大游览胜地。
贺珍治理盐场,除了采取“减赋免税”与民休息的政策外,还对内以督促当地农耕民众操练军事作为根本;对外把救援南明永历王朝,共举灭清之事作为大业。
由此可见,贺珍所为,绝不是为了偏安一隅,而是想凭借盐业经济的振兴以图富强,伺机出兵以“勤王灭虏”。
所以,毛寿登把贺珍比作“昔管子治齐”,把治理盐场的作为与春秋时期管子为齐桓公治理齐国相提并论,称颂“公之心,视天下如一家,视朝廷如一身”。毛寿登所写,不乏溢美之辞,但却从中可感知到当年贺珍所为确实非同一般,其治理大宁盐场所带动的盐业经济,在义军以巫巴山地作为根据地与清廷斡旋作战长达十余年的过程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
明末清初,整个三峡一直笼罩在战争之中,各盐场的盐民为躲避战乱,纷纷弃井、灶逃亡,井灶锐减,几近倒闭。据《云阳县·盐业志》和民国《云阳县志》载:“明末清初,复因战乱,灶毁人逃,直到顺治中期,灶民渐归,恢复生产,产量极微。”“崇祯甲申,张献忠入蜀后,姚、黄、余、李相继为乱,士民逃亡,乙巳(1665年)仅存灶户十二。”逃亡潮迅速波及全省盐业,民国《四川盐政史》云:“川省盐场始于秦代而盛于唐宋,明末清初复败于张献忠之乱,几致全毁,清之中叶乃逐渐兴复,降至清末于焉大盛,竟超历代而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