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会要辑稿·食货·盐法》记载:“持仗盗卖私盐者,三人以上,持仗及头领并处死。若遇官司擒捕,辄敢拒捍者,虽不持仗,亦处死……其余不以所犯盐数多少,并仗脊二十,于本处配役三年。”
刑法虽然越来越严,但私盐却屡禁不止。
宋朝的私盐少有史家关注,但在苏辙的一篇《蜀中茶法五弊论》的文章中,痛斥四川官商走私茶叶的过程时,有“夹带大宁盐”的记载。
“三苏”之一的文学大家苏辙,一句“夹带大宁盐”,却告诉了我们两个信息:一是大宁盐业发达,连走私茶叶的官商都打起了主意;二是四川的盐茶走私活动十分厉害,已经严重影响了当时的正常贸易。
元代已经有史书开始对私盐进行较详细的记载。据《元史·儒学瞻思传》记载,襄汉流民聚居荣县一带,至数千户,“私开盐井,自相部署”,开始向鄂西北一带销售私盐。
到明朝时,政府根本无法阻挡由四川向鄂西北贩私的洪流,《天启实录》记载:“蜀盐制作精美,常私贩于荆襄各郡……虽厉禁不能止”。
清代三峡食盐向鄂西北贩私的规模越来越大,林振翰在《川盐纪要》记载:“私盐出境少者数十斤,多者数十挑或至二三百挑,成群结队,殊骇所闻”。当时鄂西北的房县、竹山、竹溪、兴山、秭归、保康—带均食四川私盐,荆(州)宜(昌)地区也为川私浸灌而“从未有食淮盐者”。
私盐者泛滥,官府自然设置各种关卡缉压。
于是贩私者只好通过深山老林中的羊肠小道铤而走险,把与跟官兵的争斗转为跟峡谷险滩和野兽土匪相斗。
《捕蛇者说》里面讲,税收苛政比毒蛇更毒。这里,盐税比绝壁上的羊肠盐路更险,比盐道上的土匪猛兽更凶。
贩私者有谋取暴利的投机商,但更多的是普通民众,为了一口食盐,不惜用生命冒险。
所以在陕南、鄂西的很多地方,把贩卖私盐或正常背盐换取“力钱”的盐背子看成一种低贱的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