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西南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中国诗歌学会常务理事,重庆市现当代文学研究会会长,重庆市名人事业促进会副会长,《重庆晚报》文化顾问,重庆市文联荣誉主席。曾任中国文联第七届、第八届全委委员,第一届重庆直辖市文联主席。
鲁迅文学奖及其前身全国文学奖多届评委,著有《吕进文存》等诗学专著47部(共86卷),获第七届世界诗歌黄金王冠。
吕进:新加坡,让人害怕的“藤条”
2018-07-03
鞭刑也是古代中国的“五刑”之一,始于东汉文帝刘恒。和其他国家不同,中国的鞭刑其实不是重刑,而是轻刑,刑鞭由木板或竹板制成。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在欧美地区,现在已废除鞭刑。当今世界只有约16个国家尚保留鞭刑,大部分在亚洲和非洲,如伊朗、阿富汗、马来西亚、汶莱、坦桑尼亚、尼日利亚等等。
新加坡可判鞭刑的是抢劫、严重偷盗、性侵、吸毒、破坏公物、签证过期达90天以上的犯人。此刑对男不对女,受刑人的年龄控制在18岁以上,50岁以下。行刑前还得有专业医生进行确认是否可以承受鞭刑的体检。此外,死刑犯可以免除鞭刑。
新加坡的刑鞭俗称“藤条”,用藤制作,鞭长约1.2米,1.3厘米宽,行刑部位是裸露的臀部。行刑官必须用尽全力挥鞭,鞭鞭见血,受刑人回忆起来都说“疼痛难忍”。在新加坡,鞭刑是附加刑,但对犯有某些罪行的犯人是强制性的,不能改用其他刑罚或罚款代替。依据新加坡的官方数据,2011年,全国共有2318人被判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