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斐

西南政法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历史学博士后、硕士研究生导师。

“侠客岛”特约作者,在“侠客岛”上撰写的多篇文章阅读量10万+。

蔡斐:网络时代遗忘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
  201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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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遗忘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网络的无限空间性与时间永久性,使得那些原本应该随着时间推移而被淡忘的不堪往事、肆意吐槽、个人隐私,被毫无遗漏地保存下来和展现出来。

《删除》一书讲过一个案例:史黛西·施奈德在完成学业后,曾申请担任一名教师。不过,某校却拒绝了她。原来,校方在施奈德的个人网页发现了一张名为“喝醉的海盗”的照片,照片中的史黛西头戴一顶海盗帽,嘴里喝着一杯饮品。这原本是朋友间恶搞好玩发布的一张照片。然而,校方认为,这张照片不符合教师身份,学生可能会因为看到教师喝酒的照片而受到不良影响。对此,史黛西尝试将这张照片从她的主页上删掉。但是,一切都为时已晚。这张照片已经被搜索引擎编录了,她已经无法完全从网上删除这张照片。也就是说,互联网记住了史黛西想要忘记的东西。

类似的事件发生在加拿大人安德鲁·费尔德玛身上。2006年的一天,他前往美国去接一位朋友,就如同过去的上百次那样。但是这一次,边境卫兵用互联网搜索了一下费尔德玛,结果发现他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自己在1960年代曾服用过致幻剂LSD。但费尔德玛坚称自1964年以后就一直没再服用过。何况,这件事已经过去40年。这40年来他一直奉公守法,没有任何犯罪记录。遗憾的是,一切解释都是徒劳,费尔德玛不被准许再进入美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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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遗忘成为一件奢侈的事情。数字技术的发达,特别是大数据的兴起,让互联网在收集和存储信息方面的能力日益扩展。网络的无限空间性与时间永久性,使得那些原本应该随着时间推移而被淡忘的不堪往事、肆意吐槽、个人隐私,被毫无遗漏地保存下来和展现出来。有人担心,如果这样下去,互联网在将来会变成一部审查所有人的机器,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喝醉过的海盗”。

2013年,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通过“橡皮擦法案”。该法案要求包括Facebook、Twitter在内的社交网站应当允许未成年人擦除自己的上网痕迹,以避免上网过程中因年少无知给以后带来的困扰。2014年,欧盟法院在“冈萨雷斯诉谷歌案”中,以判例的形式正式赋予欧盟成员国各公民享有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自己的不恰当的、不相关的、过时的信息的权利,也就是“被遗忘权”。

被遗忘权,作为一种新兴的权利术语,在我国的法律语境中可归属于个人信息权这一基础性母权利,其主要功能是删除不利于信息主体的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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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法规当中也有“删除”的若干条款,如《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也规定:“公民发现泄露个人身份、散布个人隐私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网络信息……有权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删除有关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但是,这里可以要求被删除的信息仅限于存在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与其他国家“不当的、不相关的、过时的”信息相比,范围狭窄得多。

2015年12月,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任某与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判,判决书中首次出现了有关“被遗忘权”的认定问题。尽管法院最终没有支持任某要求百度删除对自己不利信息的要求,也提及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无法定称谓为“被遗忘权”的权利类型,却开启了被遗忘权能否本土化的讨论。

当然,这不是一个三言两语就能说清楚的问题,特别是在涉及个人信息保护与公民知情权、言论自由权,以及与互联网开放共享性质之间的冲突时。目前,我国有近40部法律、30余部法规,以及近200部规章涉及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已经首次作为独立人格权写入2017年通过的《民法总则》中,这也为我们进一步讨论被遗忘权,提供了一个最新的基础。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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