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锋光:烟花爆竹禁限令岂容“打白条”
2019-02-22
2019年的春节,事实上已经过完了。结合这几天各地关于城市禁限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来看,大体上有这么几个感觉:
一是几乎所有的城市、或者说是称得上“城市”的地方,都在春节前出台了烟花爆竹禁限放令。虽然沿海内陆、北上南下经济发展程度与地域存在差异,但禁限放令主要内容大抵相似。即,严禁非法生产、销售未经批准的烟花爆竹;在城区相应范围内,即便是合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也不得燃放。
二是对烟花爆竹的禁限放措施,几乎所有城市都动用了大量资源进行宣传。报纸、电视、网络上的新闻,以及层层下发的文件、规定,还有应急、城管、镇街社区等各个方面的值班值守,都把这件事纳入了“重中之重”。
三是很遗憾的,如果后面几天没有绝对性的改观的话,很多地方的禁限放令事实上处于失效的尴尬状态。一方面,仍然有私制的非法烟花爆竹、也就是不少地方说的“土火炮”在市场上流通。另一方面,即便就是在各个城市管理力量最为集中的闹市区域,仍有不少地方烟花爆竹(鞭炮)声此起彼伏。
而让不少人纳闷、甚至费解的是,前有禁限放令在先,这么多人熟视无睹我行我素地大放特放,为啥就没有得到及时有效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