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西锋光:法治为公民个人数据安全加上“放心锁”
一方面,针对公民个人数据安全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和规范;另一方面,少数投机分子法律意识淡薄,以为泄露公民个人数据不会构成犯罪,导致公民个人数据泄露时有发生,比如某快递企业十几亿条个人信息在暗网被出售,某订票平台数百万条旅客信息在网上被出售等,成为社会舆论聚焦热点话题,引起社会公众普遍焦虑。
国家网信办拟出台《数据安全管理办法》,对公民个人、数据收集整理方、网络运营商等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进行明确,为加强公民个人数据安全保护补上重要法规环节,将极大增加群众的个人信息安全感。
落实网络运营者主体责任,强化公民个人数据安全保护“红线”。首先,数据收集者要确保公民对数据收集的知情选择权,应明确业务所必需个人数据信息项目,且必须在法规许可范围内进行收集;而不得超出范围、甚或越权收集其他信息。
其次,数据使用者要加强对公民信息的隐私保护,对收集到的公民个人数据信息,网络运营商必须妥善保管;如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信息数据丢失,网络运营者将依法担责。
第三,网络运营者不得超出法规许可,对采集到的个人数据信息进行加工、甚至是违法交易。网络运营者切实加强社会责任,既要体现对公民个人数据信息保护的行为自觉,还要对法规“红线”体现出必要的警醒和敬畏。
合力提升社会法治素养,为公民个人数据信息安全保护加上一把可靠的“放心锁”。“无规矩无以成方圆”,《数据安全管理办法》随后将发布实施,针对公民个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便“有规可依”。
在信息传播纷繁复杂的互联网时代,公民需及时提升自我个人数据信息网络安全意识,学会适时运用法规武器保护合法权益。
网络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引导网络运营者既看重经济效益、更注重信息安全社会效益;对公民个人数据信息泄露、损毁、丢失等行为及时补救或依法处理。
此外,社会公众与媒体舆论应强化宣教作用,并依法实施监督,合力助推社会法治素养提升。让加上“放心锁”的公民个人数据信息安全防护网,从而织得更宽、织得更密、织得更细!
图片来源:东方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