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泉

刘清泉,1970年末生于四川绵阳安州区,现居重庆,任职于重庆师范大学。1988年开始习诗,有诗集《永远在隔壁》《倒退》《101个可能》出版,在《诗刊》《光明日报》《星星》《诗选刊》《诗林》《诗潮》《诗歌月刊》《中国诗歌》《葡萄园诗刊》《海鸥诗刊》《散文》《美文》《中国校园文学》等报刊发表诗文1000余首(篇)。有诗作入选中国大学生抒情诗选、诗歌日历、年度诗选等选本。系重庆市沙坪坝区作协副主席,重庆市科普作协理事,重庆诗刊副主编,重庆作协、重庆文艺评论家协会会员。




刘清泉:大狗小花
  2018-10-09

没过几天,一个中午,我听见有人歇斯底里地喊:村长家的狗发狂啦!我走出屋外,看到村长的小儿子被人抬上一辆板车送往乡卫生院。村长的妻子像一条疯狂的母狗扑在村长家垂死的花狗身上,用菜刀切花菜似地猛砍狗的脑袋。村长的老母坐在一条石凳上,目光呆滞,喃喃自语:“作孽啊,自己家的狗咬死了别人,让自己家的孩子遭报应。”我恍然大悟:害死阿莲的并非小花,而是村长家的疯狗。我沉痛地低下了头。

我来到小花的葬身之地,重新为它掘了一个坟墓。我那读过几天私塾的爹这时不声不响地出现在我身边,他为小花刻写了墓志铭:这里躺着一头义犬,他含冤而死,而另两个将抱愧终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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