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重庆分行私人银行部首席财富顾问,总行级私人银行专家,CPB注册国际认证私人银行家、CFP注册国际金融理财师、CRFA中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TP注册纳税筹划师。
2007年全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首届“上证风云榜”精英理财师,2015年度中国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理财联盟”全国十佳明星理财师第一名,2016年度中国建设银行总行“最佳财富顾问”,擅长家族财富传承、家族信托、家庭综合理财规划、投资规划、保险规划、退休养老规划等。
3.多维度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货币收入。
这次个税制改革,更重要地体现保障民生,多维度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最终要实现我们社会高质量发展。在对提升居民消费信心方面,通过“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五个专项扣除的增加,和按年进行综合课税、提高费用扣除额额度等,都会为大家留下更多的消费支出的资金,直接增加居民可支配货币收入,为居民消费信心提振提供了更多保障空间。
4.个人将自主申报缴纳税款,金融理财师、纳税筹划师协助多种收入来源者申报纳税服务将成为新的公众需求。
一是税制结构的变化,将带来征管方式的改变。税务机关将直面自然人管理,随着征管法律法规、信息化建设的推进,我国整体税制也将更趋现代化。
二是纳税责任归还个人。尽管个税如何实现按年计征呢?提交审议的草案,尚未给出具体的操作规则。但按年征税将意味着代扣代缴不会是主流征税模式。特别是对于个人收入来源日趋多样化,难以由某一个单位帮忙代扣代缴。所以,个税征管最后肯定是要还责于纳税人,需要个人自主申报、自主缴纳,到年底再汇算清缴,税务机关承担相应的监管的责任。个人自行申报纳税,是发达国家征收个税的通行模式。我国个税也会逐渐走向自然人自行申报纳税,一方面税务机关需要帮助纳税人适应征管模式的改变,提供相应基础服务,另一方面,对于收入来源比较复杂、收入较高群体,需要金融理财师、纳税筹划师协助申报纳税,将成为社会公众的新的服务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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